《走到要去的地方》,这片名听着就有点文艺,但看完我只想问,导演你到底想表达啥?开头的川渝春晚片段我还能理解,毕竟接地气。可中间那段强行插入的杰夫·贝克吉他solo是认真的吗?我真的被这混搭给整不会了!不过话说回来,这种看似杂乱无章的组合,反而有点儿迷之吸引力,有点‘不走寻常路’的意思。主角的表演也挺有味道,那种‘走到哪里算哪里’的迷茫感,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。如果你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,或者对这种‘混搭风’有点好奇,那不妨来瞅瞅。看完可能会有点懵,但绝对不会让你觉得无聊,这片子的‘怪’,就是它的‘妙’!